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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嬤住院兩個禮拜了,進了加護病房又回穩轉到普通病房
因為排不到健保床位,加上看護每天需要四千多的支出
一直下去不是辦法,想到去辦個身障手冊也許可以減輕一些負擔
(我以為醫師會提醒我們去申請,看來是我想太多了)
查了網路上的一些須知及辦理流程,每個地方略有不同
有些又是舊資料,大家寫的攜帶文件不太一樣
以防萬一就想的到的都帶了
一大早趕在三重區公所八點一開門就進去
往網頁上寫的"民政科"詢問,告知要前往"社會科"
給了
1. 三張身障者一吋大頭照
2. 身障者身分證
沒了。
沒有其他地方寫的戶口名簿、印章、委託書、申請人身分證、住院診斷證明等
很迅速的親切的阿姨幫我填好資料之後,說明將鑑定書交給主治醫生即可
公所這邊的程序比想像中單純
//~ 5/13 update
過了一個禮拜,從主治醫師拿回鑑定書,只有簡單判定"心臟衰竭",可以判輕度身障
沒有對其他失智、平衡、飲食等項目做檢測的樣子
原本以為光是失智就應該至少有中度以上
然後就丟給我們自己送回區公所跑程序囉
//~ 5/16 update
將鑑定書送去區公所,發現只有醫師蓋章,缺了醫院的章 @@
被退回來,而且他們說是直接送市政府,不是給他們 (醫院沒說哪知道@@a)
只好再跑一次醫院補個章
//~ 5/17 update
將鑑定書送回醫院,得知要交由醫院社會福利課辦理
結果他們收走後,說蓋好章後醫院會將鑑定書送往市府
看來由誰送實在有多種說法 ...
//~ 6/15 update
收到區公所的公文,通知可以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去領取
看來辦理到拿到前後需要將近一個月
ps. 6/8市政府審核通過的公文到區公所,6/13發公文通知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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